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在北京召開會議後決定,將以《IFRS 實務聲明》(IFRS Practice Statement)的形式,提出自然相關揭露要求。
這份《實務聲明》預計將於 2026 年 10 月以徵求意見稿形式發布,供外界公開諮詢。根據說明,該文件將作為 IFRS S1 與 IFRS S2 的補充指引,但不會改變這兩項準則本身的要求。IFRS S1 與 IFRS S2 目前已要求企業揭露所有重大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的資訊,其中也包括可合理預期將影響企業前景的自然相關風險與機會。
依據 IFRS 基金會《正當程序手冊》,《實務聲明》屬於非強制性的實務指引,通常用於 IFRS 準則尚未直接處理的議題。不過,在制定程序上,理事會仍會比照正式準則的制定流程,包括文件表決。IFRS 基金會在新聞稿中表示,採取這種制定形式有助於把干擾降到最低,這一點尤其重要,因為目前各企業與各司法管轄區正處於 ISSB 準則的導入與採用階段。
這份徵求意見稿也將納入一項問題,詢問利害關係人是否認為,以《IFRS 實務聲明》的形式來處理自然相關揭露,是合適的標準制定方式。新聞稿也指出,對於選擇適用該《實務聲明》的企業而言,其效果將與適用 ISSB 準則相當。
不過,在 2026 年 4 月 20 日,多個永續商業與金融平台、知名科學家、專家及公民社會組織已公開表態反對以《實務聲明》方式處理自然議題,並呼籲 ISSB 改為發布一項新的自然相關 IFRS 準則。
整體來看,ISSB 此次決定顯示其希望在不擾動現行 IFRS S1 與 IFRS S2 導入進程的情況下,先為自然相關揭露建立補充性架構;但未來是否應進一步升格為正式準則,仍將成為後續公開諮詢的重要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