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 Netherlands,當地稱 Milieudefensie)在荷蘭對殼牌提起新的訴訟,進一步升高其長期以來要求這家能源公司更積極配合氣候目標的行動,這次新訴訟的核心訴求,是要求殼牌停止讓新的石油與天然氣油田投入生產,並要求公司在2030年至2050年間持續減少排放。
這起案件的重要性,在於它是建立在先前荷蘭針對殼牌的氣候訴訟基礎上,早在2021年,法院曾作出具里程碑意義的判決,要求殼牌在2030年前將範疇一、範疇二與範疇三排放合計減少45%,但這項判決已在2024年上訴時被推翻,即便如此,上訴法院仍認定,殼牌有責任協助限制危險氣候變遷,這也成為環團如今以更具針對性的方式再次提告的法律基礎。
相較於前一次訴訟,這次的法律策略明顯有所調整,Milieudefensie不再要求法院直接對公司施加單一、明確的整體減排百分比,而是把焦點放在殼牌未來擴張化石燃料業務的行為上,主張新的石油與天然氣開發案,與公司已被法院承認的氣候責任並不相容,這種轉向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回應了2024年上訴案所暴露出的弱點,也就是法院雖然否定了精確的減排命令,但並未否認大型化石燃料企業本身負有氣候相關責任。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起新案的策略性可能更高,與其立刻要求法院強制達成一個精確數字,這次的主張是建立在一個已被法院承認的原則之上,也就是持續增加新的化石燃料產能,可能與企業應盡的氣候責任相衝突,這樣的論述在法律上或許更有延續性,但仍然會面臨因果關係、市場替代效果以及實際執行可行性等重大挑戰。
對此,殼牌則強烈反對這起新訴訟,並形容其不切實際、不合理,而且根本搞錯方向,殼牌主張,在能源系統轉型過程中,石油與天然氣未來幾十年仍將扮演關鍵角色,如果阻止殼牌開發相關資源,並不會因此降低全球對化石燃料的需求,因為各國政府最終仍可能把這些資源交由其他生產商開發。
這項說法之所以關鍵,在於它觸及氣候訴訟中最具爭議的核心問題之一,也就是限制單一生產者的供給,是否真的能在現實中降低排放,還是只是把生產移轉到其他地方,殼牌的抗辯重點在於,市場替代效應會削弱針對單一企業限制措施的氣候效益;而環團則主張,大型生產商持續擴張化石燃料供給,本身就與氣候責任相衝突。
這起案件之所以格外受到關注,也因為它反映出更廣泛的法律趨勢,法院愈來愈願意承認大型企業可能負有氣候相關義務,即使法院未必會直接規定具體的減排路徑,在荷蘭上訴法院先前的判決中,法院雖然撤銷了45%減排命令,但仍表示,像殼牌這樣對氣候問題具有重大影響、且有能力施加影響的公司,確實有義務限制排放。
這也使企業落入一種在法律與商業上都很關鍵的灰色地帶,企業或許可以躲過某項具體命令,但仍可能因為其整體氣候責任究竟應如何落實,而持續面臨新的訴訟壓力,對殼牌而言,法律爭議已不再只是歷史排放或公開承諾的問題,而是未來投資決策是否可能被認定與其應盡注意義務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