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正展開一項重大的多年期更新作業,未來將影響企業如何盤查與揭露溫室氣體排放。
自《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於2004年發布、《範疇三標準》於2011年發布,以及《範疇二指引》於2015年發布以來,溫室氣體盤查的整體環境已經出現明顯變化,隨著強制性氣候揭露要求增加,以及企業淨零承諾持續擴大,這一輪更新的目的在於確保GHG Protocol仍能作為排放盤查的穩健且具公信力基礎。
目前,GHG Protocol正透過多個技術工作小組修訂數項核心標準,並同步制定一項新標準,在《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方面,修訂內容將使核心會計原則更貼近當前揭露要求,首版草案預計於2026年年中發布公開徵詢意見。
《範疇二指引》方面,首版公開徵詢草案已於2025年第四季發布,並將意見徵詢期限延長至2026年1月31日,草案中,市場法的重要更新包括對契約工具納入每小時配對要求,以及要求電力須來自相同地理電網的可交付性條件,第二版草案預計將於2026年再次公開徵詢,修訂後的方法學最終版本則預計在2027年完成。
《範疇三標準》方面,技術工作小組已於2026年3月31日發布第一階段進度更新,重點涵蓋三大修訂方向,包括提升資料品質透明度、調整邊界設定,以及釐清投資相關排放的邊界與計算方式,其中,邊界設定部分包括建議對應納入的範疇三活動採95%納入門檻、明確排除規則,並新增第16類「其他價值鏈活動排放」的提案,修訂後的《範疇三標準》首版草案預計將進一步發布。
在「行動與市場工具」方面,GHG Protocol正制定一項全新標準,將導入多重報表的會計與揭露架構,讓組織可以在溫室氣體報告中揭露其氣候行動及市場工具使用所產生的影響,目前白皮書已於2026年3月31日發布,並進入公開徵詢階段。
至於《土地部門與移除標準》,則是一項新標準,針對土地部門排放、碳移除,以及技術型二氧化碳移除,例如直接空氣捕捉與二氧化碳地質封存,提供溫室氣體盤查要求,該標準已於2026年2月2日正式發布,並將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這些更新之所以重要,是因為目前已進行溫室氣體揭露,或正準備開始揭露的組織,未來都可能需要重新檢視其盤查方法、資料來源及內部控制機制,相關變化也可能進一步影響企業揭露的排放總量、永續目標與進度追蹤方式,以及對新興揭露法規的符合程度。
雖然最終版本仍在制定中,但企業現在就應開始準備,包括檢視現有溫室氣體盤查清冊與方法學、確認是否高度依賴市場法工具或估算數據、評估特別是範疇三的資料蒐集流程,並持續追蹤後續發展,在適用情況下參與公開徵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