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委員會通過新措施,要求歐盟境內的中大型企業停止銷毀未售出的服裝、鞋類及相關配件,作為打擊紡織廢棄物的最新行動,相關規定將依《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範》(ESPR)實施,為產品永續性與耐用性設定共同標準。
新規定將自2026年7月19日起適用於大型企業,禁止其焚燒或丟棄未售庫存,並預計於2030年擴及中型企業,基於安全或產品受損等特殊情況,仍可在國家主管機關監督下例外處理,企業亦須揭露被處置的未售庫存數據,標準化申報要求將於2027年2月先對大型企業生效,並於2030年擴大適用。
歐盟資料顯示,歐洲約有4%至9%的未售紡織品在未被穿著前即遭銷毀,產生約560萬噸碳排放,歐洲委員會表示,新措施有助於減少廢棄物與環境衝擊,並為推動循環商業模式的企業建立公平競爭環境,官方同時指出,企業應優先採取轉售、再製、捐贈或再利用等替代方案,以改善庫存管理。
該禁令亦疊加於歐洲議會去年完成的延伸生產者責任(EPR)制度之上,未來將由各成員國執行,要求時尚品牌承擔其產品在歐盟境內的全額廢棄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