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公布《香港永續金融分類》第二階段2A版本,正式將氣候轉型與氣候變遷調適納入分類架構,擴大對經濟活動環境永續性的認定範圍。此次更新延續2024年5月推出的首版分類制度,採分階段方式界定可被金融市場視為永續的經濟活動。
在新架構下,相關活動被區分為符合1.5°C與淨零路徑的「綠色」、朝1.5°C目標進行具時程減碳的「轉型」,以及未符合上述標準的「排除」類別。2A階段亦首次引入氣候變遷調適分類,透過初步的合格措施清單,認列有助於提升氣候韌性與適應能力的技術、流程與實務,並規劃隨科學發展逐步細化標準。
HKMA同時擴大產業涵蓋範圍,從原有四個產業增加至六個,新增製造業與資訊及通訊科技業,並將定義的經濟活動數量由12項提升至25項,納入電力輸配、區域供冷供熱與低碳運輸基礎設施等領域。金管局表示,後續階段的分類制度已在規劃中,將持續回應市場意見並拓展更多產業與活動類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