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菲律賓正式啟動強制性 IFRS 架構永續揭露準則

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宣布,正式採用以國際公認之 IFRS 永續揭露準則為基礎的強制性永續與氣候資訊揭露制度,這套新準則在菲律賓本地稱為「菲律賓永續揭露財務報導準則」(Philippine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on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s, PFRS),未來數年將成為菲律賓大型企業與上市公司必須遵循的法定揭露基礎。

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指出,PFRS永續準則主要包含PFRS S1與PFRS S2,分別對應IFRS Foundation所發布的一般性永續資訊揭露準則,以及氣候相關財務揭露準則,透過導入這兩項準則,菲律賓企業得以編製與國際接軌的永續報告,提升企業永續資訊在透明度、可比較性與問責性上的整體水準,並與全球最佳實務保持一致。

在推動時程上,監理機關將採取分階段(tiered approach)實施方式,依照計畫,市值達500 億菲律賓披索以上的上市公司,須自2027年起開始進行永續揭露,並回溯涵蓋2026會計年度的營運表現,市值介於30億至500億菲律賓披索之間的上市公司,則預計於下一年度開始適用。至於其餘上市公司,以及年營收超過 150 億菲律賓披索的大型非上市企業,則預定自 2029 年起開始揭露,涵蓋 2028 會計年度資料。

此外,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也同步提出過渡期配套措施,以降低企業導入初期的合規壓力,相關措施包括:企業在前兩年可暫免揭露範疇三(Scope 3)溫室氣體排放量,並依不同申報層級,採取漸進式方式揭露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另一方面,企業在正式依新準則開始揭露後滿兩年,將被要求就範疇一(Scope 1)與範疇二(Scope 2)溫室氣體排放量,取得獨立第三方查證意見,以強化資訊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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