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英國PRA發布最新氣候風險管理標準:銀行與保險業須在六個月內完成內部差距檢視

英國審慎監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發布最終政策聲明 PS25/25 以及修訂後的監理聲明 SS4/25,全面更新對銀行與保險業管理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的監理期待,此最新標準取代2019年發布的 SS3/19,象徵監管方向已從「提升認知」轉向「落實一致且有效的風險管理」。

PRA要求所有受規範的金融機構須在六個月內完成與新標準的符合性檢視、找出差距並制定「可信且具雄心」的改善計畫,監管機構將在六個月期滿後開始要求企業提交相關證據。

新規範代表什麼?

PS25/25彙整了業界對2025年4月發佈的 CP10/25 諮詢文件的回饋,而 SS4/25 則確立最新的監理要求。與 SS3/19 相比,新版標準保留相同的適用範圍,但提供更細緻、可操作的指引,涵蓋治理、風險管理、氣候情境分析(CSA)、資料管理與揭露五大面向,同時新增更強調資料品質的條文,以及銀行、保險業的產業別補充指引。

業界回饋:支持方向但強調比例原則

業者普遍認為監理方向務實且有助於提升氣候風險管理成熟度,但提出以下訴求:

  • 明確區分「強制要求」與「示範性指引」
  • 給予較小型機構更大的彈性
  • 認可氣候資料不足、建模成本高等落地挑戰
  • 在治理架構中保留一定的組織彈性

PRA針對業界意見所做的主要修訂

PRA針對原草案進行數項重要調整,使要求更清晰且更符合「比例原則」(proportionality principle)。

1. 比例原則更加明確

PRA新增「總體目標(Overarching aims)」章節,說明如何依風險重大性與業務規模比例採用標準,包括:

  • 僅當氣候風險具重大性時才需進行量化情境分析
  • 非重大曝險可用定性分析
  • 提供企業使用 Climate Financial Risk Forum(CFRF)資源
2. 治理(Governance)要求更具彈性

企業可在現有治理架構內分派氣候風險職責,而非必須設立新架構,只要能有效辨識與管理風險即可。

3. 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調整
  • 氣候風險可納入現有風險登錄表或使用子登錄機制
  • 「接受、管理、避免」等風險處理分類為選擇性
  • 與運營韌性標準 SS1/21 更好對齊
4. 氣候情境分析(CSA)更具彈性
  • 企業可依曝險規模選擇分析的類型與頻率
  • 可使用逆向壓力測試、情境敏感度或兩者並用
  • 長期氣候情境可採更敘事式(narrative-based)的方式,而非精確量化
5. 資料(Data)要求調整

大幅放寬資料要求:

  • 機構需「理解」但不必量化資料不確定性
  • 不再要求在資料不完整時採用「保守性代理值」
  • 可選擇最適代理數據,但需清楚掌握其限制
6. 氣候相關訴訟風險分類更具彈性

企業可自行決定如何分類此類風險,使其最能反映業務特性。

7. 六個月檢視期的澄清

至2026年6月3日前機構需完成:

  • 內部符合性檢視
  • 差距分析
  • 董事會批准的行動計畫

此六個月「不是實施期」,監管方在期滿後才開始要求提交證據。

產業別重點:銀行與保險業的差異化要求

銀行業
  • ICAAP 與 ILAAP 的情境時間軸可依既有週期,長期情境可支援策略規劃
  • PRA承認財務報導中的資料限制,但強調要求與會計與審計準則一致
保險業
  • SCR(償付能力資本要求)框架本身提供反映氣候風險的彈性
  • 使用內部模型者可在多個 SCR 組成部分中納入氣候風險
  • 若認為市場價格低估氣候風險,可在 ORSA 與 SCR 中反映
  • 若信用評等未完整反映氣候風險,企業可採用自我調整值

金融機構接下來需要做什麼?

PRA要求業者立即啟動內部準備,六個月期限相當緊迫。機構必須完成:

1. 全面內部檢視與差距分析(Gap Analysis)
  • 評估現有治理、資料、能力、模型是否足以符合 SS4/25
  • 形成具體行動計畫並經董事會批准
2. 評估組織能力與資源

包括:

  • 氣候風險專業能力
  • 資料架構與系統
  • 建模與情境分析能力
3. 實施氣候風險「重大性評估」

重要原因:

  • SS4/25要求以重大性決定採用的分析深度
  • 可利用 TCFD、CSRD 等既有工作成果

此評估將決定治理、風險管理、情境分析、資本規劃等各面向的應對深度。

4. 整合其他監管框架

企業需避免重複作業,並整合:

  • 英國永續報導標準(SRS)
  • TPT轉型計畫框架
  • 歐盟 EBA ESG 風險管理指引
  • 歐盟 Pillar 3 ESG 揭露
5. 制定實際可行、與資源相符的落實計畫

企業需確保概念理解、內部能力與資源配置均能支撐 SS4/25 的實施。

結語:英國金融監管邁入氣候風險管理新階段

PRA透過 PS25/25 與 SS4/25 標誌著英國金融業氣候監理的深化。從資料品質、情境分析、治理到資本規劃,監管機構要求企業採取更加一致、標準化且可證據化的管理方式。

六個月檢視期將成為銀行與保險業確立內部能力與策略的重要時間窗口,也將決定企業能否在未來的永續監管環境中維持合規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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