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為協助企業因應美國關稅政策所帶來的國際不確定性,宣布將原訂於6月30日截止的碳費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期限延長至8月31日,展延2個月。
臺灣自今年起實施碳費制度,約252家企業(464座工廠)納入徵收對象,依規定,企業於今年6月底前申請自主減量計畫並通過審查,即可享有明年繳交碳費時的優惠費率(每噸CO2e 100元或50元);否則將適用一般費率(每噸CO2e 300元)。
環境部調查顯示,近9成企業計畫申請,但受到近期國際局勢影響,企業籌備自主減量計畫的時程受到挑戰,考量產業實際需求,環境部此次參照所得稅展延作法,提供企業「先登記申請、後補充技術資料」的便利措施。
此外,氣候變遷署也成立專案輔導小組,提供技術諮詢、申請指引等協助,協力企業提升自主減量計畫的品質,落實低碳轉型,政府強調,在碳費徵收時程不變的前提下,持續推出支持措施,包括已三讀通過之《產業創新條例》投資抵減,以及金管會的綠色金融方案優先評估,協助產業取得轉型所需資金,推動臺灣2050淨零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