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簽署一項行政命令,目的為限制各州與地方政府對能源產業的過度監管,以確保美國能源產業的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安全,這項命令特別針對各州為了氣候變遷而制定的法規,要求美國司法部迅速識別並阻止執行任何可能違憲或與聯邦法律衝突的州級法規。
該項行政命令指出,美國政府致力於消除對國內能源資源,尤其是石油、天然氣、煤炭、水力發電、地熱、生質燃料、關鍵礦產及核能等的不合理限制,強調可負擔、穩定的國內能源供應對美國國家安全、經濟與外交政策至關重要。
命令中特別提到,紐約州與佛蒙特州等部分州政府,透過追溯性法律向傳統能源業者徵收數十億美元的高額罰金,以作為過去排放溫室氣體的補償,此外,加州則透過碳交易的方式,迫使企業支付大量金額以滿足其嚴格的減碳規範,並有州政府透過拖延能源生產許可申請,形成進入市場的實質障礙。
總統表示,這類州級政策不僅增加了全國家庭的能源成本,還損害了聯邦主義原則,因為少數州的監管偏好影響到全美各州,此外,他認為這些政策在國際與跨州間的能源交易上造成不合理的歧視,違背了憲法所保障的州際平等原則。
行政命令要求司法部長在60天內,與相關部會合作,針對各州涉及氣候變遷、ESG、環境正義及碳稅等領域,找出任何可能違憲或非法的州法規與政策,並採取適當法律行動終止其執行。
此外,司法部需提交報告給總統,並建議可能需要進一步的行政或立法措施,以全面達成該行政命令之目的,這項行政命令的出台,顯示美國聯邦政府試圖以法律與行政手段,對各州政府近年逐步推進的氣候政策進行反制,未來勢必在聯邦與州政府之間引發新一輪的法律與政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