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駁回商會挑戰 開創企業氣候責任新里程碑
美國加州在企業氣候責任立法上取得重大勝利,聯邦法院駁回美國商會等商業團體的訴訟挑戰,支持加州兩項開創性氣候揭露法案——SB 253(排放報告法)和SB 261(氣候風險揭露法)繼續實施,為2026年正式執法掃除法律上的障礙。
法院明確立場:事實揭露非政治表達
中央地區聯邦法院法官Otis Wright II在審理後裁定商界團體無法證明其第一修正案主張的勝訴可能性,商會聲稱強制企業報告範疇一、二、三碳排放數據等同於迫使企業進行主觀或政治性言論,但法院明確區分SB 253要求的排放數據屬於純粹事實且無爭議性資訊,適用較低的商業揭露審查標準。
對於SB 261的氣候風險報告要求,法院雖認為需更高程度的審查,但仍認定加州保護投資人的立法理由足以通過中等程度審查標準。
企業合法遵倒數計時 準備工作刻不容緩
根據現行時程安排:
- SB 253:年營收超過10億美元且在加州營業的企業,須於2026年開始報告範疇一、二排放,2027年納入範疇三價值鏈排放
- SB 261:年營收超過5億美元企業須從2026年1月1日起,每兩年發布氣候相關財務風險揭露報告
隨著禁制令遭駁回,這些期限確定生效,加州環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指出:「企業應做好準備,這項裁決明確表示法遵並非選項,而是迫在眉睫的義務。」
後續法律爭議仍存 商界持續抗戰
儘管首輪勝訴,整個法律戰尚未結束,商業團體持續主張這些法案違反《清潔空氣法》聯邦管轄權,並因對跨州商業造成過度負擔而牴觸休眠商業條款,這些爭議將在2026年10月的正式審理中決定勝負。
全球氣候治理典範 影響力擴及國際
加州氣候資源委員會將於8月21日舉辦公開研討會,進一步釐清SB 261的定義和報告要求,專家認為加州揭露法案可望成為全美乃至全球企業ESG報告的重要藍本,開啟企業氣候透明度的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