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與消費者保護合作網(Consumer Protection Cooperation, CPC Network)協商後,21家歐洲航空公司已承諾修改其環境宣傳與廣告內容,停止使用誤導性綠色用語,尤其是宣稱航班可透過碳抵銷或替代燃料「中和排放」的說法。
重點速覽
- 21 家航空公司,包括法航、漢莎、瑞安航空、易捷航空等,同意改變宣傳方式。
- 不得再聲稱特定航班的碳排放可被「抵銷」或「中和」。
- 使用「可持續航空燃料(SAF)」等用語時,必須提供明確科學依據。
- 各國消保機構將監督執行進度,違者可能面臨強制措施。
歐盟監管行動:整頓「漂綠」資訊
該行動由歐盟委員會與 CPC 網絡主導,牽頭單位包括比利時經濟檢查總局、荷蘭消費者與市場管理局(ACM)、挪威消費者署 以及 西班牙消費者總局。經歷長達一年的協商後,歐洲主要航空公司同意修正其環境聲明與市場用語。
涉及的航空公司名單
Air Baltic、Air Dolomiti、Air France、Austrian Airlines、Brussels Airlines、Eurowings、EasyJet、Finnair、KLM、Lufthansa、Luxair、Norwegian、Ryanair、SAS、SWISS、TAP Air Portugal、Transavia(France & CV)、Volotea、Vueling、Wizz Air 等。
關鍵承諾內容
依據歐盟公告,各航空公司須遵守以下六項原則:
- 明確說明事實:不得再宣稱消費者可藉購買碳抵銷計畫使航班「碳中和」或「減排」。
- 用語限制:若使用「可持續航空燃料(SAF)」等字眼,必須提供具體說明與證據。
- 避免模糊用語:不得使用「綠色航班」或「環保出行」等無依據或誤導性表述。
- 公開氣候目標細節:若宣稱「淨零排放」等長期目標,需附明確時間表、可達步驟及涵蓋範圍。
- 透明排放資訊:任何碳排放計算方式都必須公開並清楚呈現。
- 提供科學依據:所有「環境改善」聲明需有可查驗之研究或數據支持。
監管與後續措施
各國消保機構將依企業自行提交的時程監督落實進度。若有航空公司未按承諾執行或提供不充分的修正,可能面臨正式執法行動。
此外,CPC 網絡也將審查其他尚未被列入的航空公司,確保市場中所有業者遵守相同原則,維持公平競爭環境。
背景:從BEUC投訴到歐盟介入
本次行動始於歐洲消費者組織(BEUC)於 2023 年 6 月發出的警告,指控 17 家歐洲航空公司誤導性地宣稱其航班「碳中和」或「氣候友善」。
隨後,歐盟委員會依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Unfair Commercial Practices Directive, UCPD)》第 5 至 7 條展開調查,並依指令指引(Guidance Notice)界定哪些環境宣稱屬「誤導性」。
歐盟的訊息:綠色行銷必須有憑有據
歐盟執委會在聲明中強調,該行動旨在確保綠色轉型不被虛假宣傳污染。這不僅關乎消費者權益,也涉及企業誠信與市場信任。
未來,歐盟計畫將此監管模式擴展至其他產業,包括旅遊、汽車與電商平台,確保所有標榜「碳中和」或「永續」的商品皆有實質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