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普通法院近日裁定核能與化石天然氣活動可被納入歐盟永續金融分類標準(EU Taxonomy),駁回奧地利要求將其排除的訴訟,法院認為歐盟執委會在制定分類時,有權判斷核能與天然氣在特定條件下可對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作出重大貢獻。
《歐盟分類法規》自2022年初生效,屬於歐盟永續金融行動計畫的一環,目的是引導資金流向支持氣候與環境目標的經濟活動,該框架規定活動若要被列入,必須對六大環境目標之一作出實質貢獻,且不得對其他目標造成重大損害,六大目標涵蓋氣候變遷減緩、氣候變遷調適、水與海洋資源保護、循環經濟轉型、防治污染,以及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保護。
執委會最初在2022年透過補充法規提出納入核能與天然氣的標準與揭露規則,雖曾引發部分成員國及歐洲議會議員反對,但最終未獲多數支持,奧地利同年10月提起訴訟,挑戰執委會決定,法院最新裁定指出,執委會並未超越立法機關授予的權限,並認可其採取「階段性減排」與「確保供應安全」的監管方法。
針對核能,法院表示執委會合理認定其發電近乎零溫室氣體排放,且目前缺乏具規模的低碳替代方案,法院也認為其已充分考慮核電廠運作風險,裁決公布後,奧地利前氣候行動部長、現任綠黨領袖Leonore Gewessler批評稱:「核能不是綠色能源。若此裁決成立,綠色將不再真正代表綠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