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MAS)發布新的監理指引,說明金融機構應如何強化轉型規劃,以因應環境與氣候相關風險,此次公布的《環境風險管理—轉型規劃指引》(Guidelines on Environmental Risk Management – Transition Planning)為銀行、保險公司及資產管理機構建立新的監管期望,要求金融機構加強評估與管理氣候變遷帶來的風險。
這項框架是MAS於2020年發布的環境風險管理指引的補充文件,進一步擴大監管機關協助金融體系提升氣候風險韌性的政策措施。
指引內容同時涵蓋轉型風險與實體風險,轉型風險指的是經濟體系邁向低碳轉型過程中產生的風險,而實體風險則包括極端氣候事件等氣候變遷帶來的直接影響。
MAS表示,新指引旨在協助金融機構建立更完善的風險評估與管理能力,並確保金融機構的策略能與不斷變化的環境挑戰保持一致。
根據新規範,金融機構在評估氣候相關風險時需要採取前瞻性方法,包括調整治理架構、商業模式與風險管理制度,以更全面地反映環境風險對投資組合與長期財務穩定性的影響。
指引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強調與客戶及投資企業的互動,MAS指出,金融機構應積極與客戶合作,了解氣候風險如何影響其營運,以及企業正在採取哪些措施來管理這些風險,此類互動有助於支持經濟體系有序邁向低碳轉型,同時避免金融機構突然停止提供信貸、保險或投資資金給面臨環境挑戰的企業。
監管機關也強調,金融機構在與客戶互動時應採取「風險相稱」原則,亦即分析與資料蒐集的深度應與客戶或投資標的所面臨的氣候風險重要性相匹配,透過提升氣候風險資訊透明度,金融機構將能更有效管理相關風險,同時維持整體金融體系的穩定。
MAS同時指出,用於衡量氣候風險的工具與知識仍在持續發展,因此金融機構需要不斷提升相關能力,包括更新資料來源、方法學與環境風險管理的最佳實務。
考量金融業不同業務模式與營運架構差異,MAS為銀行、保險公司與資產管理機構分別發布不同版本的指引,監管機關表示,最終版本的指引是在先前公開諮詢與產業意見交流後完成。
MAS確認,新指引將於2027年9月正式生效,金融機構將有18個月的過渡期建立必要制度與流程。
MAS金融監理副總裁 Ho Hern Shin 表示,這項指引將協助金融機構在面對氣候實體風險與轉型風險時強化風險管理能力,他指出,金融業在協助客戶應對氣候變遷風險方面扮演重要角色,透過與客戶及投資企業進行風險相稱的互動,金融機構可提升自身韌性並支持整體金融穩定。
MAS此舉也反映全球金融監管機構日益重視氣候風險管理。隨著氣候變遷持續影響經濟與金融體系,監管機構正逐步要求金融機構將環境風險納入治理架構、策略規劃與投資組合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