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貿工部、國家氣候變遷秘書處與企業發展局日前公布自願碳市場指引草案,是第一次由官方提出企業使用碳權的實務準則,新加坡政府指出,業界過去反應自願碳市場缺乏標準化,擔憂碳權品質參差不齊、聲譽受損,因而要求官方出面釐清「何謂高品質碳權」及「碳權在減碳策略中的正確位置」。
草案列出評估碳權環境完整性的核心原則:專案減排不可被重複計算、必須具備額外性、排放量須經量化與第三方驗證、成效需具長期永久性,且不得造成外部排放移轉,文件亦強調企業應先以科技和營運效率優先削減自身可行排放,再用碳權抵銷無法避免的剩餘排放,避免以購買碳權取代內部減排。
在風險管理方面,政府建議企業以投資組合方式分散碳權來源,並參考第三方標籤或評級,必要時透過保險機制降低專案失效風險,草案同時要求企業公開使用碳權的細節,包括數量、種類、專案地點、登錄機構、抵銷目的及評級資訊,以提升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