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聯合國首度依《巴黎協議》第6.4條核發碳權 緬甸潔淨炊事專案上線、較CDM減少約四成額度

聯合國氣候機制正式進入實質運作階段,依據《巴黎協議》第6.4條所建立的碳市場機制,聯合國已完成首次碳權核發,標誌著歷經多年談判的制度,從規則建構正式邁向市場運作。

此次核發的首批碳權來自緬甸一項潔淨炊事計畫,該專案透過發放高效率爐具,降低家庭空氣污染並減少森林砍伐與溫室氣體排放,這項核發也象徵國際碳市場在歷經京都議定書時代以來的誠信爭議後,重新建立環境完整性與監管框架。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執行秘書Simon Stiell表示,全球仍有超過20億人無法取得潔淨炊事設備,導致每年數百萬人因室內空污喪生,潔淨炊事不僅有助健康,也能保護森林、減少排放,並改善婦女與女孩的生活條件,他指出,首批透過巴黎協定下聯合國碳市場核發的碳權,證明該機制能支持具實際社會效益的專案,同時將資金導向真正產生影響的項目。

與京都議定書下的清潔發展機制(Kyoto Protocol)相比,新制度在計算基準與方法學上採取更保守的設計,根據第6.4條監督機構主席Mkhuthazi Steleki說明,透過更新的參數與較嚴謹的計算方式,本次核發的減量額度較舊有制度約低40%,這意味著市場上的碳權供給量減少,但每一噸碳權代表的減量效益更具環境完整性,更符合《巴黎協議》的科學基準與誠信要求。

對投資人與法規合規買方而言,這種「量減質升」的設計具有關鍵意義,雖然單一專案可產生的碳權數量下降,但市場信任度提升,有助於避免過去國際碳市場因品質參差不齊而產生的信心危機。

第6.4條監督機構副主席Jacqui Ruesga指出,以潔淨炊事專案作為首發案例具有象徵意義,不僅能減排,也能改善室內空氣品質,創造明確的社會共益。她強調,去年已要求採用更新的方法學,以確保核發額度符合最佳可得資訊與審慎計算標準,目標是在市場初期就建立信任基礎。

此次核發亦涉及跨境移轉安排。專案與韓國授權參與方合作,部分碳權可移轉至韓國企業,用於韓國排放交易制度(Korean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下的合規需求,直接連結聯合國碳市場與國家合規市場體系,其餘碳權則計入緬甸自身的國家自定貢獻(NDC)。

這種雙軌計算設計正是《巴黎協定》第6條的核心精神:在維持各國減量目標完整性的前提下,促進跨境減排資金流動,對政府而言,提供減量彈性;對企業而言,則新增一條由多邊機制監督的合規碳權供應來源。

目前已有超過165個經地主國批准的專案,正從舊有CDM制度轉換至新機制,涵蓋廢棄物管理、能源、工業與農業等多元領域,不過,所有核准仍須經過14天申訴期,期間相關參與方與利害關係人可提出上訴。

從市場結構觀察,新機制下每個專案的碳權規模雖較前身縮小,但制度治理架構更加完整,包含更新方法學、明確授權流程與 ,未來關鍵在於,隨著供給擴張至更多區域與產業,是否能在規模成長與環境完整性之間取得平衡。

在當前國際碳市場高度審視與波動的背景下,聯合國選擇優先強調品質而非數量,這項策略,可能將決定巴黎協定下的碳權能否成為全球合規市場與氣候融資的核心工具,而非僅止於象徵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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