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三期減碳目標新草案出爐 2030年排放量減30% 政府擴大企業碳盤查

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0條規定,預告「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將我國203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的減碳幅度,從2022年發布的「較2005年減24±1%」提升為「較2005年減28±2%」,同時,也公告2030年電力排放係數階段目標為0.319公斤CO2e/度(較現行排放係數下降約35%),並訂定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環境六大部門的減碳指標,相關草案預計於2025年2月7日召開公聽會,向社會各界徵詢意見。

環境部表示,為呼應國際間日趨嚴峻的氣候行動要求,政府自今年8月起密集舉行跨部會研商與專家諮詢,盤點能源轉型、深度節能、碳捕捉利用封存(CCUS)、商用車輛運具電動化及可持續航空燃料(SAF)等旗艦計畫,並啟動碳定價機制,以期加速國內產業與生活領域的綠色轉型。

在減碳企圖心同步升級的同時,環境部也宣佈擴大企業溫室氣體盤查登錄對象,自2025年起,單一場所年排放量達5千噸CO2e、全公司達1萬噸CO2e以上的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業、量販店業、旅館業,以及門市數超過100家的電信業、連鎖商店業等,均需於每年4月底前完成前一年度的排放量盤查並登錄。此新規定初估將新增500家企業(含約2萬家門市)納入盤查範圍。

此外,政府機關也納入碳盤查範疇。環境部已於今年11月率先完成內部排放量盤查,明年起各級政府單位將陸續推動碳盤查工作,期望透過公私協力擴大減碳幅度,環境部強調,上述草案與公聽會資訊皆已刊載於氣候資訊公開平臺及「國家2030減碳新目標」專區,民眾可於2025年2月10日前上網提供意見,共同參與我國氣候行動。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