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南韓推動ISSB氣候揭露制度 大型上市企業最快2028年強制揭露永續資訊

南韓正推動導入與國際接軌的永續揭露制度,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FSC)近日啟動一項國家級政策路線圖諮詢,計畫對大型上市公司導入強制性的永續資訊揭露制度,並使南韓企業揭露架構與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全球標準接軌。

這項政策草案配合南韓永續揭露準則的正式定案,韓國永續準則委員會(Korean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KSSB)已發布兩項核心標準,包括KSSB 1「永續相關財務揭露的一般要求」以及KSSB 2「氣候相關揭露」,其架構與ISSB所發布的IFRS S1與IFRS S2高度一致。

若政策按計畫實施,南韓將加入全球越來越多導入ISSB架構的主要經濟體行列,FSC表示目前仍在蒐集市場意見,預計於2026年4月完成最終路線圖。

根據草案規劃,制度將優先適用於韓國綜合股價指數(Korea Composite Stock Price Index)中規模最大的企業。合併資產超過30兆韓元的上市公司,將自2027會計年度開始依KSSB標準揭露永續資訊,並於2028年發布相關報告。

監管機構也計畫在一年後將適用範圍擴大至資產超過10兆韓元的企業,並保留未來進一步納入更多上市公司的可能性,此種分階段導入方式,反映全球監管機構普遍採取的策略,在滿足投資人對標準化氣候資訊需求的同時,也考量企業蒐集永續數據的實務挑戰。

新的韓國永續揭露準則基本上採用ISSB架構,使南韓企業揭露制度與全球快速形成的永續揭露基準保持一致,ISSB框架目前已成為各國建立永續揭露制度的重要參考基礎。

在制度設計上,監管機關也納入過渡性措施,以降低企業初期導入成本,例如在第一年揭露期間,若子公司資產規模低於集團合併資產的10%,可暫時免除揭露義務,價值鏈中的小型企業也不納入報告範圍。

南韓此次制度同樣採取「氣候優先」的揭露模式,初期企業揭露內容將主要聚焦於氣候風險、治理架構與相關管理措施,其他更廣泛的永續議題則可能隨制度成熟逐步納入。

在溫室氣體排放揭露方面,最具挑戰性的範疇三(Scope 3)排放將延後導入,FSC提議將範疇三揭露義務延至2030會計年度才開始實施,提供企業更多時間建立完整的價值鏈排放資料系統。

制度亦涉及揭露資料的驗證與監理安排,初期第三方確信(assurance)將採自願機制,待企業揭露制度成熟並參考國際市場發展後,再評估是否導入強制確信要求。

監管機構表示,在制度初期的執行策略將以監理指引與市場教育為主,而非立即採取嚴格處罰措施,以協助企業逐步建立完善的揭露流程。

對投資人與跨國企業而言,這項政策代表南韓企業揭露制度正朝全球ESG資訊揭露規範靠攏,隨著歐洲、英國、日本與多個亞太市場陸續導入ISSB架構,全球企業永續揭露制度正加速整合。

南韓採取分階段導入模式,也反映其產業結構的複雜性,電子、汽車與重工業等產業具有高度全球化的供應鏈,建立完整的氣候與永續數據體系需要更長時間。

對全球投資人而言,當大型KOSPI上市企業開始依標準化框架揭露氣候資訊後,企業氣候風險與轉型策略的可比較性將顯著提升,對韓國企業而言,該制度也意味著公司治理的重大轉變,氣候揭露將與財務資訊透明度並列為核心報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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